The Beginning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七年级)
(一)学生报名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报名时,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提供证件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1.户口簿;
2.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证;
3.监护人的与居住证住址相符且经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
4.海州地区用工单位正规劳动合同(或承包合同、营业执照、近期税票等);
5.小学毕业证书。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外县区(非海州地区学校)毕业的小学生,申请到海州城区七年级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9日--11日(含双休日),到新浦实验小学集中履行登记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初中的布局状况、办学能力等统筹安排入学。
2.申请乡镇初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直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说明:2023年流动人口提供的户口簿、有效居住证、租房契约、用工合同等报名入学证明的登记办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同时请家长及时掌握自己租房居住地所属的社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