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新区关于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小学转学的通知
一、户籍生转学
1、申请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高新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人户合一)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接收转学生学校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简称“高新区第一学校”),接收申请转入2022级(二年级)、2021级(三年级)、2020级(四年级)、2019级(五年级)的学生。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简称“高新区海洋小外”),接收申请转入2022级(二年级)、2021级(三年级)、2020级(四年级)、2019级(五年级)的学生。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简称“高新区华苑小外”)将结合校舍等情况发布相关转学通知,预计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中旬。
3、学区范围
高新区第一学校: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航天城一期、航天城二期、航天城三期、御湖湾、观湖湾、渤龙公寓、湖岸花园、渤龙南苑、渤龙北苑。
高新区海洋小外:高新区海洋科技园盛景花园(奥莱城)、创想城东区、和旭园(2-7号楼)、吾悦华邸、紫悦华邸、雅悦华邸、云悦华邸、芯云园、瀚澜苑(8、10-11、16-24号楼)。
4、转学申请提交材料
(1)学生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学生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2)在高新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学生父母、学生祖父母或学生外祖父母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学生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学生外祖父母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4)全国联网学籍号(无需提供纸质证明,需知晓号码,确保经全国系统查询后状态为正常学籍状态)。
二、随迁子女转学复核
已按照《2023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于2022年11月完成预约登记,并通过资格审查,申请转入2022级(二年级)、2021级(三年级)、2020级(四年级)、2019级(五年级)的学生。
三、转学申请登记及办理手续时间
需要办理转学登记或复核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6月25日-26日下午2:30-4:30,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入学校进行登记或复核,由学校进行初步核查。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填写《拟转入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出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入转出汇总表(含已经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于2023年6月28日将电子版上报高新区社发局,转学纸介材料按规定时间现场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后一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
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的学生。
四、特别说明
1、转学工作由学校初审或复核后,高新区社发局将结合区内公办校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2、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指定时间内到转入学校进行登记或复核,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转学申请。
3、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与审核材料有疑义的学生进行联系确认,请您保持转学过程中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因中途换号、停机等无法联系修改相关信息或补交材料从而影响转入申请结果的,责任自负。
4、高新区社发局将联合公安局、房管部门对提交的转学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将取消转学资格。
5、学生如为非正常在籍生,家长瞒报情况一经查实,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6、学生符合转学资格的,申请转学登记后应配合学校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开学后学生未到转入学校如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高新区社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