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4号)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阳光招生、职普协调、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推进义务教育考试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协调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让每个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初中学生评价
初中学生评价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包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
初中学生评价工作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对象
参加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对象为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和我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
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参加2022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须参加今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八年级学生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2023年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的,须在下一年报考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
2.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
(1)全省笔试科目:生物学和地理,共2科2卷。两科分值各60分,考试时长各60分钟。
(2)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两科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3.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
(1)全省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7科7卷。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分别为:
语文12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数学12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英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物理80分,考试时长80分钟;
道德与法治80分,考试时长80分钟;
化学60分,考试时长60分钟;
历史60分,考试时长60分钟。
全省笔试科目外,全市统一安排小语种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参考。
(2)体育与健康考试。根据《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陕教〔2020〕17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2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3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市教发〔2023〕10号)。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现场统一考试成绩占45分。考试内容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3)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4)非统考科目。音乐、美术等为九年级学生参加的非统考科目,由区县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随教学进度安排考查。
4.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学、地理等科目实行闭卷笔试;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行现场统一考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和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操作考试方式;音乐、美术实行过程性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科目的语文科目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5.考试命题要求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以《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为命题依据,严格学业标准,提高命题质量;结合初中教育教学实际,准确把握考试性质和定位,突出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发挥考试评价对中小学规范办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科学导向作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全省统一命题和制卷。
6.考试阅卷要求
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阅卷,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做好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和阅卷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确保评卷工作严密规范、考试结果客观公正,考试效果良好。
7.考试成绩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呈现。考试成绩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教发〔2018〕48号)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的单科成绩采用试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所有操作考试科目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各等级人数占报名总人数比例分别为A(优秀)30%、B(良好)40%、C(合格)27%、D(不合格)3%,总分以原始分呈现。
按照《2023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市教发〔2023〕10号)规定,体育与健康考试结果以A(60—54分为优秀)、B(53.9—45分为良好)、C(44.9—30分为合格)、D(29.9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西安市2023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另文印发)进行,评价结果记入《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三、考试时间
(一)九年级学生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