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外地户口在西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提供“四证”,政策准入类学生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按居住证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2.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二、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入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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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能不能准备一方父母的?
政策规定中明确要求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如果孩子的一方父母是西安市内户籍,不能开取居住证,建议将孩子的户口迁至西安市。
务工证明能不能只准备一方父母的?
大部分区政策要求需要提交父母双方的务工证明,但是有一些学生情况比较特殊,可能一方父母没有工作,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但是要求提交至少一方父母的务工证明。
必须父母双方都是外来务工吗?
政策中规定,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父母双方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才可以。实际操作中,有父母一方是西安市户口且另一方和孩子是外地户口被认定为外来务工的情况,但建议大家还是按照规定来操作,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