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2023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根据《东海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2023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招生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施教区划分
依据招生学校及其招生规模,以道路、河流、桥梁、湖泊等自然物为界线,就近划分施教区,使用《东海县2023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施教区示意图》(图附后)。
1.县实验中学
(1)海陵路以南、幸福路以东的牛山街道区域。
(2)牛山路以东、海陵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南区域,为本校和朱自清中学的“双学区”。
2.朱自清中学
(1)幸福路以东、富华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晶都大道以南区域,迎宾大道以东、海陵路以北的牛山街道区域。
(2)牛山路以东、海陵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南区域,为本校和县实验中学的“双学区”。
(3)西双湖以东、富华路以北、幸福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南区域,复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振兴路以西、府苑路以南区域,为本校与培仁学校的“双学区”。
(4)振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内现有小区(盛邦˙上海名邸、美麟城市丽景、华纳˙绿城、魅力晶都现代城、滨河城、香江丽景、晟辉˙香堤国际、锦程佳园、香江四季花城、福居˙新天地、天地国际公馆、康泰学府、港利˙锦绣江南、滨河花园、上熙名苑小区、香堤天悦、碧桂园翡翠公馆)和贯庄村,为本校与县实验中学富国路校区的“双学区”。(2023年9月以后,振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新建的小区为县实验中学富国路校区施教区。)
3.县初级中学
(1)富华路以南、幸福路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
(2)幸福路以东、海陵路以北、牛山路以西、富华路以南区域。
4.培仁学校
(1)晶都大道以北、复兴路以西、石安河以南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复兴路以东、府苑路以北、振兴路以西、石安河以南区域,振兴路以西、富国路以南、石安河以北以东区域。
(2)西双湖以东、富华路以北、幸福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南区域,复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振兴路以西、府苑路以南区域,为本校与朱自清中学的“双学区”。
(3)牛山街道河西村,为本校与县实验中学富国路校区的“双学区”。
(4)在县城公办小学就读,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但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非县城户口且在县城无产权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5)符合条件的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5.县实验中学富国路校区
(1)石安河以东、富国路以北、振兴路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珺庭小区、港利˙锦绣雅苑。
(2)振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内现有小区(盛邦˙上海名邸、美麟城市丽景、华纳˙绿城、魅力晶都现代城、滨河城、香江丽景、晟辉˙香堤国际、锦程佳园、香江四季花城、福居˙新天地、天地国际公馆、康泰学府、港利˙锦绣江南、滨河花园、上熙名苑小区、香堤天悦、碧桂园翡翠公馆)和贯庄村,为本校与朱自清中学的“双学区”。(2023年9月以后,振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新建的小区为县实验中学富国路校区施教区。)
(3)牛山街道河西村,为本校与培仁学校的“双学区”。
(4)石榴街道西榴村、浦西村,为本校与石榴初级中学的“双学区”。
(5)开发区小学毕业的丁庄村毕业生可选择本校或石榴初级中学;开发区小学毕业的范埠村毕业生可选择本校或驼峰中学。
二、招生对象
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条件
1.县实验中学、朱自清中学招生条件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和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
2.县初级中学招生条件
(1)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或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
(2) 县实验中学施教区内户籍和房产只具备其中之一的。
3.培仁学校招生条件
(1)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或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
(2)朱自清中学施教区内户籍和房产只具备其中之一的(朱自清中学与县实验中学富国路校区“双学区”的可选择县实验中学富国路校区)。
(3)在县城公办小学就读,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但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非县城户口且在县城无产权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县实验中学富国路校区招生条件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或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
5.在县城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条件
(1)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的居住证、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去培仁学校申请报名入学。
(2)为照顾本县内县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对于务工人员无有效居住证,但在县城有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去石榴初级中学申请报名入学。
(3)以上有效证件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四、招生程序
1. 常住户籍适龄学生网上招生程序
(1)7月1日-7日,常住户籍适龄学生网上注册登记(民办学校同步在网上登记),同时各学校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和确认。不能在网上登记报名的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学校现场报名登记。
(2)7月8日-11日,网上登记报名成功的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数超计划的民办校,组织电脑派位并公示结果。
(3)7月12日-20日,县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4)7月21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
(5)7月22日,各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6)7月31日前,完成省监管平台上有关政策、信息和数据的报送。
(7)8月26日-30日,学校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并开展阳光分班。
(8)9月13日前,将新生注册情况报县教育局审核。
2.县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程序
(1)7月1日-7日,在县城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培仁学校现场报名登记。申请报名时,需携带居住证、户口本、住房租房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本县内县城务工人员无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石榴初级中学现场报名登记。申请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住房租房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
(2)7月8日-11日学校审核、确认。
(3)7月12日-20日,县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4)7月21日-22日公示预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纪律
1.县教育局与县城公办初中学校校长签订招生责任书。各校要严格执行上述招生办法,严格按要求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跨范围招生,严禁接收借读生。
2.县教育局成立由督导科、基教科、人事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组,严格督查各校招生纪律执行情况,调查、问责、处理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或相关责任人,确保招生过程规范有序。
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生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正。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电话:87800751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87800786
附件:东海县2023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施教区示意图。
东海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