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十八中2023年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原则:
1.优先和破格录取
优先录取:田径专业除男子100米外,其他项目专业成绩大于60分(含60分)且专项成绩为第一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受限制,优先录取。
破格录取:田径专业现场测试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不受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限制,破格录取;男足专业取得足球二级证及以上等级证书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仅认可教育主管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赛事)的考生,在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情况下,破格录取;参加我校男足(非守门员)、健美操专业测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不受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限制,破格录取。
若满足上述优先和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将具备优先和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以上项目剩余计划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其他录取
文化课最低分控制线:体育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210分;音乐类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线:音乐282分、舞蹈260分。
达到文化课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男足按照守门员、非守门员分类排名;田径按照性别分类排名),并按剩余计划数依次录取。
综合分核算办法如下:
体育类: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70×100)×0.3+专业成绩×0.7。
(2)音乐类: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70×100)×0.5+专业成绩×0.5。
综合成绩并列时,则先后参考以下项目: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会考科目高等级数多者、综合素质评价高等级数多者、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高者优先。仍然并列者,一并录取。若特长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或者生源质量达不到学校录取要求,将缺额录取,剩余特长生招生计划转为普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