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新昌县高中招生录取如下:
录取:
(一)普高录取
1.录取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参照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分数(名次)优先,遵循志愿排序。
(2)全县按招生数的1∶1.03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3)往届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减去30分后与应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录取。
(4)往届生和学籍未转入本县的学生不享受普高定向分配生指标;八年级第二学期及之后转入的学生不享受新昌中学定向分配生指标。
2.录取顺序及录取办法
(1)零批次录取。依次组织录取全市试点的普通高中体育重点特色项目的学生,全省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专业的学生(全市统一组织),绍兴护士学校专业的学生(学校自行组织)。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其它任何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未录取的仍可参加其它学校的招生录取。
(2)提前批录取。录取新昌中学“分层走班、分类评价”评价为优秀的学生和信息学特长生及鼓山中学自主招生(美术)的学生,然后在志愿填报的考生中录取新昌中学定向生。
(3)统招生录取。在志愿填报的考生中录取新昌中学、澄潭中学、鼓山中学、知新中学、天姥中学的学生。
公办生录取名额包括体育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招生根据《新昌县小学、初中、高中体育生一体化招生与管理办法》(新教体办〔2022〕19号)执行。
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按总分名次先后逐个投档,每个考生可填报4个志愿,录取时尊重考生意愿,按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志愿之间不设分差。
关于定向分配生。录取新昌中学定向生336名,以全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第1000名的成绩作为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按各校定向分配生名额在相应学校志愿填报新昌中学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如志愿填报的学生均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1名。各校定向分配生名额按初三在校生报考人数(减去不享受定向分配生指标的学生数)占全县报考人数(减去不享受定向分配生指标的学生数)比例确定。
普高招生实行按名次先后顺序录取。名次排序规则为:(1)总分高者排前;(2)总分相同,无优惠加分者排前;(3)若再相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排前;(4)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法治学科顺序,成绩高者排前。
3.日程安排
中本一体化及绍兴护士学校专业志愿填报,按市确定时间进行。
县内高中志愿填报:6月18日下午-6月20日中午12:00
发布成绩:6月24日
查分申请:6月24日
中本一体化及绍兴护士学校专业录取,按市确定时间进行。
普高录取:初定6月26日-6月28日
职高录取:初定6月29日-6月30日
注:成绩发布及录取时间如有变化,则另行通知。
(二)中职录取
2023年新昌技师学院招生录取实行填报志愿录取的方式,每位考生可以填报五个专业志愿(三年制和五年制专业不分先后,招生专业代码另行通知)。各初中学校要配合技师学院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技师学院要按照招生办提供的预录取名单做好专业确认工作,在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基础上,要根据学生学习和家庭实际,帮助学生科学分析,协助学生做好专业调剂工作,经教体局职能科室同意后予以正式录取。
(三)双向选择录取
在普高和中职统招结束后,各校要及时公布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剩余计划、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剩余计划。根据计划由招生学校负责在统招生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以双向选择招生的方式,同步通过绍兴市高中招生系统统一进行登记和录取。省内市外“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专业计划的双向选择招生仍通过线下操作,各校要通知考生自愿向招生学校报考。
咨询电话:
新昌县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为86039931(普高),86023487(普高),86023025(中职),86022332、86031521(县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