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其父母须准备身份证明、在济合法稳定从业证明、在天桥区合法稳定居住证明以及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身份证明材料
(1)原籍户口簿(当户口簿中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不明确时,请同时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2)监护人双方(父母)或一方身份证;
(3)监护人双方(父母)或一方的在济《山东省居住证》。
(二)从业证明材料
若为务工者:劳动合同(如已备案,请在现场审核时出示备案证明)、单位缴纳“五险”或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单据(个人权益单)。
★家长可在以下几个方法中任选一个方法打印“个人权益单”:
方法一:携带身份证到济南市市内的社保中心的自助机上打印;
方法二:关注“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在“办社保”菜单中的“社保服务”功能中的“我要打印”菜单中进行查询并保存个人权益单进行打印;
方法三:在“爱山东”APP首页“查社保”功能中查询个人权益单后保存并打印。(提示:“爱山东”APP只能打印最近5年的个人权益单,若您的社保缴纳超过5年,请使用“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打印);
方法四:登陆“社会保险网”下载打印。
温馨提示:请家长在现场审核前提前在“爱山东”APP或“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进行认证,并登录查询自己的社保信息,以便现场审核时方便快捷在线查询。
若为经营者:营业执照正副本、完税证明(如果属于免税,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
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如:从事出租车和货车运营者等)。
★对于适龄儿童监护人从事出租车和货车运营者,可提供下列手续:
出租运营手续:驾驶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出租车类别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二代电子资格证(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道路运输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企业驾驶证明(出租车公司)、务工人员和出租车公司签订的合法用工合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济南市网络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网约车运营提供网络(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济南市行政审批局)、网约车(出租)运输证(济南市行政审批局)及平台网络汽车经营许可证(济南市行政审批局)。
货车运营手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驾驶证(驾驶证要和所开的车辆匹配)、车辆行车证(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注:4.5吨以下货车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再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
(三)在天桥区合法稳定居住材料
1.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并实际入住的家庭:准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等材料)等;
2.租赁居住的家庭:准备租赁合同等。
(四)其他证明材料
如监护人为单身,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监护人双方(父母)或一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时间期限最高为六年,即2023年8月31日上推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