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宁河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方案
(一)芦台一中主校区初中部招生办法
芦台一中主校区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同时具有芦台街一至五小学籍、宁河区户籍、并在芦台二中、三中、五中片区自有产权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入学。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二)宁河区英华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办法
宁河区英华实验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具有宁河区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宁河区英华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入学。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若报名 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具体报名通告通过“宁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注:以上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三)城区其它中学招生办法
1.初中招生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房屋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非住宅等均不能作为招生依据。
2.适龄少年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小学毕业信息确认。区教育局组织芦台一至五小、桥北一小有序安排本校六年级学生家长对户口、房本、监护人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校进行更正。同时组织桥北实验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
4.本区户籍且在芦台一至五小有学籍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房本信息划分到芦台街所属初中校。本区户籍且在桥北一小有学籍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房本信息划分到桥北街所属初中校。
5.非本区户籍 (指本市外区、非津户籍)且在芦台一至五小有学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芦台街所属中学。非本区户籍(指本市外区、非津户籍)且在桥北一小有学籍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招生校生源情况和有无住房情况统筹安排到桥北街所属初中校。
6.芦台街、桥北街以外各镇就读的符合城区就读条件(即人户统一)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到城区初中就读,需提供: 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登记手续,验证合格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房本信息划分到相应初中校。
7.本市其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执行天津市教委回户籍区升学政策。
8.在外省市就读的我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我区升学的,需在原就读学校毕业,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登记手续,属于城区人户统一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房本信息划分到相应初中校。
(四) 其它各镇中学招生
其它各镇初中校在服务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片区招生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
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来宁人员随迁子女,按照“集中登记、统筹安排”的原则,依规安置。随迁子女由其父母(监护人)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登记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宁河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a.自有产权住房提供房本或购房合同、机打票据等:b.租住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宁河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宁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a.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b.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5.居住证持有人在宁河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六) 适龄残疾少年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少年,到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七)切实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