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常州市天宁区小学2023年入学对象
入学对象: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天宁区户籍儿童。
二、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入学。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为本区小学毕(结)业生。
3.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相对稳定工作证明(父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凭证、父母与主城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主城区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
4.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可向居住地附近学校申请就读。根据学校实际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做好随迁子女报名入学工作。
【拓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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