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法】
(一)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三)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由区教委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具体学校是:西禅小学、城南小学、上游小学、智凤小学、弥陀小学、沙桥小学、龙水三小、顺龙小学、经开小学、双路小学、双桥实验小学、双路二小、通桥小学、邮亭小学、万古小学、龙岗中学、双塔中学、智凤中学、龙水实验中学、双桥实验中学、邮亭中学。
各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校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3.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招生程序】
(一)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校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区教委发布的相关工作要求,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区教委将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流程,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推进“入学一件事一次办”。
(三)全面落实公民同招
6月20日,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县教育部门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6月30日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7月30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初中学区划片】
中 学 | 责 任 区 域 |
大足中学 | 龙中路、宏声广场、区政府以西的城区范围(除城西中学的招生范围,含新增城镇居民子女),一环南路以南的公路边的老城区(含种子公司家属院、新华书店家属院、安居工程一期、二期、电力公司家属院、园艺场家属院)。陵园路以西的原农业局家属院(共三幢)不含新增城区。 |
龙岗中学 | 龙中路、宏声广场、区政府以东至人民公园;二环北路至五星大道以南、五星大道至东关转盘以西;东关转盘至佛都大道以南、佛都大道至圣迹北路以西、圣迹北路至老大邮路以北;二环南路(体育中心点)至陵园路以北、陵园路至一环南路以东、一环南路至龙中路以南的城区范围(龙都桂苑、豪丰、中央新天地、港腾新时代、宏声花园北苑、御树林枫、北城新都、御都绿洲、六顺花园、华阳福居、福兴家园、金叶佳苑、东鑫花园、紫田花园、足丰小区、顶鑫第一时间、香山御景、金福花园、新东方花园、翠屏南苑、帝豪名都、碧玉江南、锦绣南山、南山壹号、南苑丽景、凤凰城、南山明珠、香山印象丰足茗居、蓝湖丽都、蓝湖星空、蓝湖星宇、朝阳世纪城、观棠晓月、蓝湖国际、华地印象、玫瑰园、俊博新天地、人和花园、玛丽公馆、翠堤华府、白鹭洲等;原大足中学、城南中学的招生范围除外);龙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双塔中学 | 棠香办事处(含水峰村,除龙岗中学、城南初级中学、海棠中学招生范围);宝顶镇;棠香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人民公园以东、二环北路至五星大道以北;五星大道至东关转盘以东、东关转盘至佛都大道以北、佛都大道至清明桥路以西、清明桥路以北的城区(金科集美天宸、大城小院、中央公馆、五星家园、棠城风光、香山美地、狮子山家园、岳池小区、金科集美江山、尚城半岛、五星华府、广电小区、棠城丽都、学府水岸等)。 | |
海棠中学 | 清明桥路以南、佛都大道至圣迹北路以东;圣迹北路至老大邮路以南、二环南路(体育中心点)至陵园路以南的城区范围(海棠香国、香溪樾、和谐家园、进士家园、时代广场、蓝湖天和、棠宁府、新城十二区、绿地海棠湾、南桥圣菲、金科一期二期、国兴一期二期三期、圣玺府、吾悦广场、铜锣湾、龙腾御景、豪洋K诚、西南城、柏林广场等;原城南中学、城西中学的招生范围除外);智凤街道茅里堡社区、田坝社区1、6组;龙水镇复隆村、黄泥村、横店村、车辅社区(不含2组)、盐河社区、桥亭村。 |
城西中学 | 龙岗街道办事处(城区外)(除城南初级中学招生范围);一环南路以南、陵园路以西的城区;西门桥至龙岗路以西,北环路龙宇丽景、西贵堂及以西的城区。 |
万古中学 | 万古镇、国梁镇、古龙镇。 |
大足三中 | 季家镇、高升镇、三驱镇半边街居委。 |
龙水实验 | 龙水镇(原糖厂路东边的花市街门牌号163、165、167、171、173与原群林市场东边为界的区域)及袁家村、沙桥社区、花市社区、朝阳社区、五金社区、中和社区、古南社区、幸光社区(含鼎盛宝马苑、尚溪国际、中央龙庭、阳光家园、融俊城、宏福丽都、金龙花园等);玉龙镇、龙水镇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龙西中学 | 龙水镇原糖厂路以西城区的永益路门牌号为3号、5号、7号、9号、11号与原群林市场西边为界的区域,其社区有永益社区,西一社区及还房(含龙锦家园、五金市场二期等)。黄龙村,高坑村,新龙村,十里村,龙东村,保竹村,八柱村,大围村,江明村。 |
龙水湖育才中学 | 玉龙镇;龙水镇高坡村、平桥社区(含金桂龙都、龙水骊苑、怡园小区、龙城华府、福源广场、平桥公租房、民兴家园等)、明光社区(含中天名城、五金丽景、缔景春晓、嘉祥星座、鑫福花园等)。 |
中敖中学 | 中敖镇、高坪镇。 |
珠溪中学 | 珠溪镇 |
邮亭中学 | 邮亭镇(不含长河社区、长河村)、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铁山中学 | 铁山镇 |
智凤中学 | 智凤街道(登云村、普安村、阮家村、登云街村、高笋村、新店村、八里村、弥陀街村、黄连村、福寿村、永福村、田坝社区2、4组);招收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灯塔中学 | 三驱镇(半边街居委除外) |
宝兴中学 | 宝兴镇 |
石马中学 | 石马镇、金山镇。 |
拾万实验 | 拾万镇 |
回龙中学 | 回龙镇 |
雍溪实验 | 雍溪镇 |
龙石中学 | 龙石镇 |
城南中学 | 棠香街办事处的三合村、金星村、冉家店村、双丰村,红星社区三社、五社,水丰社区四社;龙岗街道办事处的官峰村三至七社;智凤街道办事处的田坝社区三社、五社;龙水镇车铺2社。 |
双桥中学 | 西湖大道以东、天星大道以南、龙景西路以西、双龙西路以北区域;原供电局公路以东至工农大桥以西区域;山水名都小区。(主要小区:双桥中学宿舍、区家属大院、小城春天、车城印象、和鸿观岳山、政府宿舍5号楼、百货公司宿舍、税务局宿舍、海云阁、车城明珠、康桥名邸、金域都会、千叶广场等,含山水名都小区)。 |
双桥实验中学 | 龙景西路以东和天星大道以北区域(不含山水名都小区),双桥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主要小区:理想城、重庆红岩公司所有宿舍、白鹤小区、蓝湾国际,通桥老街及周边住户等)。 |
双路中学 | 西湖大道以西、天星大道以南区域;原供电局公路以西、双龙西路以南区域;邮亭镇长河社区。(主要小区:原供电局宿舍、食品公司宿舍、麓湖花园、工商局宿舍、花港新城、、黄桷小区、城市枫景、阳光城尚城、新城港湾、龙凤花园、青石领秀城、中诚时代、丽阳天下、西湖丽都、兴业广场、财富中心、万和天地,双路老街住户,长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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