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坊店学区小学入学审核工作正式启动!
羊坊店学区的家长朋友们,2023年小学入学审核工作正式启动!
适龄儿童为2016年9月1日(含)至2017年8月31日
超龄儿童为2016年8月31日(含)前
需要到学区审核相关入学材料的儿童类型:
(一)本市(含按本市户籍对待)超龄儿童
(二)非本市超龄儿童
(三)工作居住证持有人子女
(四)随军子女
(五)父母一方本市户口(适龄儿童为非京籍)
(六)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
(七)外区户口、监护人持本区房产(非军产房)的适龄儿童
(八)博士后子女
(九)外籍适龄儿童
(十)集体户口(含公共户)适龄儿童
审核温馨提示:
1.家长到学区现场审核材料前,请先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注册填报信息https://yjrx.bjedu.cn/,预约学区审核时间;
2.请家长按预约时间到现场领取审核号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填写好信息审核登记表(现场领取),有序进入审核区。
3.租房需要房屋产权证持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到审核现场签订知情同意书。(持“共有产权”类型的房产证,需要所有产权人均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审核现场。)
4.2023年,海淀区继续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自2022年起,所有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九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使用租房地址申请审核,如在六年内已有入学记录,将无法通过相应审核。
5. 为了填表方便,请家长自带签字笔。
为了节省家长审核的等待时间,重要的事情强调三遍:
以下所有类型审核均需带齐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将材料按顺序整理和复印好,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
原件+复印件一套!到学区现场审核!
原件+复印件一套!到学区现场审核!
原件+复印件一套!到学区现场审核!
一、学区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学区审核时间(工作日)
5月5日-5月31日
注:“超龄儿童”审核截止到5月12日、“北京市其他区户籍全市无房家庭”审核截止到5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学区审核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普惠南里14号羊坊店学区管理中心一层
(三)咨询电话:68173558
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备注:入学审核期间咨询电话较多,请家长耐心拨打,感谢您的配合和理解。
二、审核要求
(一)本市(含按本市户籍对待)超龄儿童
5月5日—5月12日(请监护人按审核要求准备材料到学区现场审核)
平台操作:
所需材料:
1. 《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请您提前复制下方图片并打印在A4纸上,在审核前把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带到审核现场);
2. 全家户口本;
3. 出生医学证明;
4. 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以体现入学儿童抚养权);
5. 海淀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二)非本市超龄儿童
5月5日—5月12日(请监护人按审核要求准备材料到学区现场审核)
平台操作:
所需材料:
1. 《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请您提前复制下方图片并打印在A4纸上,在审核前把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带到审核现场);
2. 全家户口本;
3. 出生医学证明;
4. 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以体现入学儿童抚养权);
5. 海淀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三)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
5月5日—5月31日(请家长在系统预约时间内来学区现场审核)
平台操作:
所需材料:
1. 预约信息单(“北京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导出);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提交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证件上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且信息均应为机打,手写无效;
证件上登记居住地址需与【提交的海淀实际居住证明地址】及【信息采集平台中填报地址】相同;
3. 海淀实际居住证明:
如监护人名下有海淀区内产权房:提供监护人房产证相关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售房合同等);
如监护人名下无海淀区内产权房,须符合以下要求:
(1)提供持证人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需为海淀区);
(2)提供海淀区内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持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到审核现场签署知情同意书(持“共有产权”类型的房产证,需要所有产权人均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审核现场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
4. 出生医学证明;
5. 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以体现入学儿童抚养权);
6. 全家非本市户口簿(如儿童为港澳籍或外籍,还需携带《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和相关身份证件)。
(四)随军子女
5月5日—5月31日(请家长在系统预约时间内来学区现场审核)
平台操作:
所需材料:
1. 预约信息单(“北京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导出);
2. 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开具,须签注随军子女信息);
3. 监护人现役军人证件;
4. 入学儿童非本市户口簿及另一方监护人非本市户口簿;
5. 出生医学证明;
6. 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以体现入学儿童抚养权);
7. 海淀实际居住证明:
如为部队公寓房,提供分房协议(住房证明);
如租房,需提供海淀区内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持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到审核现场签署知情同意书。(持“共有产权”类型的房产证,需要所有产权人均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审核现场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
8. 军官证与身份证为同一人证明。
(五)父母一方有本市户口人员子女(子女户籍含非本市户籍、港澳、外籍,父母本市一方户籍不含学生集体户)
5月5日—5月31日(请家长在系统预约时间内来学区现场审核)
平台操作:
所需材料:
1. 预约信息单(“北京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导出);
2. 监护人双方户口簿(至少一方监护人为海淀区羊坊店学区内户籍);
3. 出生医学证明;
4. 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以体现入学儿童抚养权);
5. 入学儿童非本市户口簿(如儿童为港澳籍或外籍,还需携带《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和相关身份证件);
6. 海淀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
如自购房,需提供房产证相关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售房合同等);
如租房,需提供海淀区内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持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到审核现场签署知情同意书。(持“共有产权”类型的房产证,需要所有产权人均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审核现场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
温馨提示:如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则可以监护人户口不限制在本学区范围内。
(六)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
5月5日—5月16日(请家长在系统预约时间内来学区现场审核)
平台操作:
所需材料:
1. 预约信息单(“北京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导出);
2. 全家户口簿(户口所在地需为本市外区县);
3. 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以体现入学儿童抚养权);
4. 出生医学证明;
5. 在海淀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均须在本市无住宅类房产,且近3年内在本市无房产交易记录):
学区范围内单独承租3年以上的租房合同;
房屋产权证持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到审核现场签署知情同意书。(持“共有产权”类型的房产证,需要所有产权人均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审核现场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
与房屋租赁合同地址对应的,三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
6. 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的备案回执(须于2022年5月5日(含当日)前完成备案)
7. 在海淀区务工就业证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应于2020年3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0年3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1年1月(含)至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2021年1月(含)至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监护人在职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七)外区户口、监护人持本区房产(非军产房)的适龄儿童
5月5日—5月31日(请家长在系统预约时间内来学区现场审核)
平台操作:
所需材料:
1. 预约信息单(“北京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导出);
2. 监护人海淀区合法住宅类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售房合同、回迁协议受益人等);(在2022年5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的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公建、酒店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作为入学依据。)
3. 全家户口簿(外区);
4. 出生医学证明;
5. 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以体现入学儿童抚养权)。
(八)博士后子女
5月5日—5月31日(请家长在系统预约时间内来学区现场审核)
平台操作:
所需材料:
1. 预约信息单(“北京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导出);
2.《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
3. 监护人一方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单位须在海淀区内,且未出站);
4. 全家户口本(入学儿童为非本市户籍,如为港澳籍或外籍,还需携带《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和相关身份证件)
5. 出生医学证明;
6. 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以体现入学儿童抚养权);
7. 海淀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
如自购房,需提供房产证相关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售房合同等);
如租房,需提供海淀区内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持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到审核现场签署知情同意书。(持“共有产权”类型的房产证,需要所有产权人均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审核现场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
(九)外籍适龄儿童
5月5日—5月31日(请家长在系统预约时间内来学区现场审核)
平台操作:
所需材料:
1. 预约信息单(“北京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导出);
2. 《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
3. 身份证件:
若监护人均为外籍,需提供:
(1)《学校接收证明》
(2)全家《外国人居留许可》
(3)全家外国护照;
若监护人均为非本市户籍(含港澳):需提供监护人双方《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地址为海淀区),或港澳身份证及港澳往来大陆通行证(回乡证);
4. 出生医学证明(如为外文,附翻译件);
5. 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以体现入学儿童抚养权);
6. 监护人一方海淀区社保权益记录及在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7. 海淀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
如自购房,需提供房产证相关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售房合同等);
如租房,需提供海淀区内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持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到审核现场签署知情同意书。(持“共有产权”类型的房产证,需要所有产权人均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审核现场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
(十)集体户口(含公共户)适龄儿童
平台操作:
5月5日—5月31日
所需材料:
1. 《集体户口儿童入学情况汇总表》(请复制下方图片并打印,由单位汇总后统一填写,在学区审核前填写好各项相关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或户籍部门负责人签字)。(派出所公共户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2. 儿童集体户口单页;
3. 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4. 监护人集体户口单页(在集体户口一方的);
5. 出生医学证明;
6. 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以体现入学儿童抚养权);
7. 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派出所公共户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8. 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满足下列三项之一即可)
租住单位宿舍,需提供:
(1)宿舍产权证明;
(2)单位分配宿舍证明(详细到门牌号,需与信息采集地址一致);
(3)单位盖公章、负责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租房,需房产持有人到审核现场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时提供:
(1)海淀区内租房合同;
(2)房产证;
(3)房屋产权证持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持“共有产权”类型的房产证,需要所有产权人均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审核现场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
居住在部队公寓房(监护人需为现役军人),需提供:
(1)现役军人军官证;
(2)部队营房部门开具的分房协议;
(3)军官证与身份证件为同一人证明;
温馨提示:
1. 单位集体户口需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统一组织来学区办理该单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审核手续。
2. 派出所公共户,由个人联系学区预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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