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 ➤ ➤政策性照顾优待规定:
政策性照顾、加分工作项目按照《关于规范汕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加分工作的通知》(汕招〔2019〕11号)、《关于规范汕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加分工作的补充通知》(汕市教〔2023〕14号)、《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消防支队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汕应急〔2019〕160号)和《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补充通知》(汕应急〔2022〕3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 ➤ ➤其它:
1、同时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项。
2、同时符合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仅取加分项予以照顾。
3、各区(县)和各初中学校应对符合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考生进行公示,其中中学还必须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至2023年年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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