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具有长沙市城区户籍或长沙市城区非公单位工作的流动人员。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应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办理材料:
①长沙市常住人口提供户口簿内页或长沙市集体户口登记卡原件,或与长沙市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原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原件(限机关事业或国有企业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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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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