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相关事项
01
关于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幼升小信息采集
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均须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登记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四川天府新区户籍适龄儿童。所有四川天府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
02
关于小升初信息核对
小升初信息核对,将于4月20日至27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通过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对;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新区就读初中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通过平台填报回蓉生信息,并上传户口簿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03
关于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将于4月1日至30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具体信息,可通过“天府社事教育健康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2023年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办理指南。
04
关于集体户子女入学
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子女入学,将于5月15日至19日进行申请办理,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
•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
•监护关系证明;
•在新区合法居住证明;
•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
办理地点: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60号)
05
关于在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或监护人为新区户籍的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入学
在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或监护人为新区户籍的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将于5月15日至19日进行申请办理,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户口簿(或居住证);
•出生证明,护照、签证(有效期内);
•亲子关系证明(或监护关系证明);
•申请人在蓉居住和投资(或工作、学习)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60号)
06
关于专项招生入学
公办幼升小专项招生入学,具体信息将于5月29日通过“天府社事教育健康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办小升初专项招生入学,具体信息将于6月15日通过“天府社事教育健康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相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子女入学,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劳动合同;
•社保清单;
•单位完税证明(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相关住宅业主子女入学,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若持购房合同办理须同时出具《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和交房证明材料。交房证明材料: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交房通知书》)。
07
关于多子女就读同一学校
因电脑随机录取,可能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家长可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其法定监护人须于4月10日至14日,向在读子女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的,于5月26日至29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请。
申请在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按随迁子女、集体户子女等入学政策办理,若暂不具备申请条件,可在原户籍地入学,后续按相关政策申请转学。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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