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郫都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安排
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开
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幼儿园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
(二)适龄优先
各幼儿园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的入园需求,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 2019年9月1日—2020 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就近就便
各幼儿园根据区域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四)免试入园
各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测查、测试等,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工作安排
(一)做好普惠性幼儿园招生
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园具体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入园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二)做好民办幼儿园招生管理
各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招生简章,依法自主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并实施。
(三)实施多子女家庭便民举措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多子女家庭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多子女家庭参加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让当年年龄、户籍等符合条件的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幼儿园,当年申请子女应与在读子女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
日程安排
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其它事项
(一)户籍适龄幼儿只可选报一所招生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幼儿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可选报一所招生范围内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入园,均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咨询电话:郫都区学前教育管理中心(028-87923139)或各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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