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为2023年发布的重庆市政策,各区可能有细微差异,建议以各区招生政策为准。
5月20日前,各区县教育部门应公布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①网上信息采集:6月15日至6月19日
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区县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工作要求,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②6月20日,招生开始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③7月30日前,录取通知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①网上信息采集:6月15日至6月19日
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区县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工作要求,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②6月20日,招生开始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③6月20日,录取和摇号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县教育部门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④6月21日18:00前,录取确认
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所在区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⑤6月30日前,招生工作完成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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