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2023年4月23日至5月6日17:00。
第二次:2023年6月16日至6月26日17:00。
第三次:2023年9月28日至10月8日17:00。
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3届毕业生于6月份起可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在启东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认定机构为“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如果选择认定机构错误,要及时与相关的认定机构联系,并在规定时间内撤销,重新申报,否则将无法受理。
(二)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二次:2023年6月27日至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三次: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启东市教育体育局503室(启东市人民中路726号)。
(三)体检安排
现场确认和体检不分先后,体检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启东市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须知》,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申请。
二、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启东户籍;
2.在启东市居住,并持有本地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本地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驻当地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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