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考前3天要自觉开展健康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并主动向我院报备,报备电话:0532--85786212。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要配合考点现场进行抗原检测。请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身体状态良好。
更多遵规守纪,诚信应考
(一)诚信守纪考试。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同时要注意: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放下笔,如继续答题,将按“拖答”违规处理,将被取消当科次考试成绩,请考生务必注意,切勿因小失大。请注意: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二)违纪作弊严惩。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同时还将纳入公共信用失信信息范围,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及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了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严禁携带任何手表进入封闭区。
为安全顺利地做好考试工作,青岛市各级招考部门对加强考试安全保密、确保考风考纪、严查考试舞弊等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本次考试均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所有考点均配备手机屏蔽仪、无线电设备检测设备和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仪,同时开通电子监控系统;省、市、区三级检查人员将深入各考点进行驻点巡查,严厉查处违纪作弊行为。以上措施,将为广大考生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请广大考生监督考点的工作,如实反映考试中存在的有关问题。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投诉值班电话:0532-85786201。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违纪行为我们将通知考生所在高校。考生入场前请自觉清身,尤其避免出现不经意将手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按作弊处置)及考试相关物品随身带入考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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