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 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 小学2023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详见附件);
(三)本市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
镇街在制定招生方案时,要进一步明确本镇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拟申请就读镇街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入学报名 时拥有跨镇街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一年以上)。
二、入学程序
(一) 信息登记
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3日9时至6月1日18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 (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 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通告,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拟就读镇街。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镇街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二) 志愿填报。
1、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信息登记后,可填报电脑随机摇号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 (符合条件的学校志愿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 ),并自定顺序 (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镇街大学区志愿。实行大学区招生的镇街可根据学校布局和学位供需情况,合理划分大学区,学生可自选大学区内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按镇街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安排,不纳入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
3、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或镇街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不填报志愿,由镇街直接安排入学。
(三) 信息审核。
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各镇街和市直属学校要在6月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 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街按实际情况核实。(四)新生录取
1.市直属学校录取按招生通告执行
2.镇街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镇街招生通告执行,镇街教育部门要在7月14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由镇街安排入学。
2.镇街公办学校须于7月18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六) 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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