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经开区积分及核查
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评分情况进行汇总,并按镇分校对申请人所得积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对填报统筹学校的申请人,其子女未被居住地公办学校录取的,在统筹学校所在地的申请人之后进行排名。
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暂住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录取公示后,申请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由区积分办核实后予以顺延。申报小学积分入学的申请人,如填报了统筹志愿并已被统筹学校录取,不得参加顺延。顺延只适用于填报了一所公办学校志愿未被录取的申请人。
二、积分查询
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档案编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个人积分。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公示结束前到提交申请的各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入学工作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复核要求,也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举报或投诉。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统一将投诉或举报材料移交相关部门核查,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核查结果反馈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
三、时间方式
各受理点从4月11日至6月11日为积分材料受理期,6月12日至6月20日,各受理点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6月2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各受理点在法定假日按规定正常休息,不受理材料。对申请人数多、工作量大的受理点,应安排工作人员在法定假日加班,方便申请人递交材料。
6月24日至6月29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积分情况;7月1日至7月2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录取人员名单;7月3日至7月5日,申请人到各受理点领取《入学准入卡》;7月6日至7月10日,申请人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在6月29日前,申请人、受理点工作人员发现评分错误的,可向区积分办申请纠错,逾期区积分办不再受理。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