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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都江堰市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及范围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3-28 10:38:54
The Beginning

  2023都江堰市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时间

  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1日。

  二、认定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都江堰市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驻都江堰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要求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04] 293 号)。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04] 293 号)。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4月17日17:00。

  (二)网报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点击进入

  (三)现场确认2023年4月18日9:00-4月21日17:00。

  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现场确认所交材料

  (一)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二)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三)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五)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六)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七)在都江堰市域范围内就读的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现场确认,由所在高校来函,并派专人统一提交学生花名册和相关材料,不接受学生单独申报。

  六、医院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17日(工作日、工作时间)。

  (二)体检地点: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部(都江堰市发展路89号)

  (三)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请自行下载。

  七、现场确认地址

  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一窗受理窗口(地址:都江堰市银杏街道一街区问道东路6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八、咨询电话:61929009

THE END

TAG:都江堰市  教师资格  原件  学历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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