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淄博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是怎么样的?
录取原则:普通高中以考查科目合格作为录取基本条件,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5B3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5B3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
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40分之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非指标生计划使用。
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以考生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其中,“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艺术类考生成绩位次排名可放宽至全市考生的前75%;
高等师范教育类录取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方能参与录取;
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三年制中专按成绩择优录取。
若出现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考生,超出招生计划时,超出的考生则先参考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即:先录取A等级多者,A等级数相同,再比较B等级,优先录取B等级多者,依次类推;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仍相同,则参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然并列者,一并录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