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3+证书”考试投档办法
“3+证书”考试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
1.本科批次院校
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
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其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先进行中职生批次投档录取,再进行退役士兵批次投档录取,最后进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投档录取。
3.“3+证书”考试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排序规则
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1)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2)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3)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4)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