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由基础分、加分、减分项目组成。其中基础分100分,持有效居住证并申请积分者得基础分。
加分项:
加分项 | 加分规定 |
有效身份证件 | 21岁至25岁加3分,56岁至60岁加6分,26岁至55岁加9分。 |
学历或职称证书 | 初中及以下不加分,高中级加2分,大专级加3分,本科级加5分,硕士研究生级加10分,博士研究生级加20分。 |
参加社保或者缴存公积金年限凭证 | 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加2分,限加30分。 |
《浙江省居住证》 | 居住登记每满1年加1分;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每满1年加2分,限加30分。 |
自有产权(不动产)证书、出租房完税凭证 | 居住自有住房加20分,居住出租完税房加2分。 |
单位(个人)年投资纳税入库税额证明、聘用本地户籍员工合同 | 个人纳税满1000元加1分;个体单位纳税满2万元加1分,每增1万元加1分;有限公司纳税满20万元加5分,每增2万元加1分;本地就业每人加1分,限加30分。 |
永康市人才绿卡、政府紧缺职业证明文件、在岗服务年限凭证 | 持有效卡加10分,在岗服务满1年再加2分,限加30分。 |
镇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证及在岗服务年限凭证 | 镇级加5分,在任满1年再加2分,不重复加分,限加20分。县市级以上加10分,在任满1年再加2分,不重复加分,限加20分。 |
在永发明专利证书 | 一般专利每项加2分,发明专利每项加20分,多人共有专利平均加分,第一专利人按平均数加倍加分,限加30分。 |
在永见义勇为凭证(被综治部门认定的每次加3分,限加10分)、基层组织任职及服务年限(满1年加1分,限加10分)、参加志愿服务时限(服务满2小时加0.1分,限加10分)、公益捐助(向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希望工程捐款单位满2万元/个人满1000元加0.5分,限加10分)、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采样入库或完成捐献凭证(无偿献血满200CC加0.5分;干细胞入库加0.2分,完成捐献加5分,限加10分); | |
夫妻双方就业(夫妇有稳定职业加5分) | 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立一二三功分别加5、3、1分,大类限加20分)、在本市婚育(生育证)(主动验证加1分,大类限加20分)、婚(产、妇)检、住院分娩、健康证、儿童健康检查、免疫接种等凭证(按要求主动婚(产、妇)检、住院分娩、儿童健康检查、办理从业健康证每项加0.5分,儿童预防接种每种加0.5分,大类限加20分); |
本市机关、镇(街道、区)、金华市级、省级、省部级、国家级部门获奖证书或者荣誉称号 | 机关或镇级下属独立法人单位,每项加1分,大类限加20分;本市机关部门或镇级,每项加2分,大类限加20分;本市级或金华市机关部门,每项加5分,大类限加20分;金华市级以上,每项加10分,大类限加20分;荣誉称号:十佳新永康人、劳动模范每项加10分,大类限加20分。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