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享受加分政策
(一)加分项目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有如下项目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证明材料提交
请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提交时间
2月26日-3月2日
2.提交材料
(1)个人说明。个人说明材料须包含考生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初试成绩、满足加分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2)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3)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3.提交方式
发送邮件至qfnuyzb01@126.com。考生将所有证明材料合并至一个word文档,文件命名为“加分项目+准考证号+姓名”,如考生张三的加分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104461234509999+张三.doc。
4.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为避免与初试成绩复核邮件冲突,切勿提前发送邮件)按格式要求发送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和格式发送的材料,我校不予受理。我校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公示。若加分后,预计仍无法进入复试,则无须提交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