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积分入学办理攻略(时间+地点+材料)
一、申请时间
积分入学受理开始到当年4月15日结束。(部分街镇受理时间略有不同,以街镇公告时间为准)
二、申请地点
工作镇街(上月参保地的所在镇街)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窗口。
三、申请条件
户籍不在中山市、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积分累计达到 30 分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员。
(一)已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三)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员适龄子女须符合入学条件,未曾入读小学(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申请初中一年级)。
四、申请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广东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山办理)
3、 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4、 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并出具在我市的参保证明(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
提供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中山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5、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出生证或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等)。
6、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
加分资料:
五、积分计算方式及指标
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分和附加分,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人才岗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纳税情况、社会教育等六项内容。
计算公式为: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
积分指标及分值:点击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