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建新幼儿园2023年春季补录招生公告
为切实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现将哈尔滨市建新幼儿园2023年春季宝宝班、小、中、大班幼儿补录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录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补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2.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3.坚持集中性和过程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宝宝班、小、中、大班幼儿进行补录招生。
二、补录招生对象
能适应正常集体生活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宝宝班:招收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之间出生的幼儿。(宝宝班招收四人,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录取标准。)
小班:招收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大班:招收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三、补录招生范围及所需材料
(一)补录招生范围:面向道里区居住的适龄幼儿。
(二)补录招生所需材料及证件:
住宅产权证(公产房证)或购房合同、父母身份证、户口(无户口或房产证明的需要提供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幼儿出生证明。
四、补录招生程序
报名请拨打招生电话:
15645643135 黄老师
按电话预约时间携幼儿来幼儿园填报幼儿预报名登记表,工作人员审核报名材料。
五、办理入园手续
报名成功的家长按照幼儿园的通知,于指定日期进行入园体检,合格后来建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六、补录招生规定
一是不允许收取报名费。
二是严格执行哈发改联【2017】246号文件精神。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和规定的服务性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是每名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儿童入园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是妥善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园。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区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