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源高校。
1.做好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工作。应届毕业生学籍库信息是高校报送资格名单、考生参加报名的主要依据,各生源高校应提前对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库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毕业年份等关键信息,对因更改姓名、更换专业、休学等原因造成信息有误的,要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更正,于2月25日前全部更正完成,确保考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按照实际情况为需要参加高校专业测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的考生开具学籍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1)。
2.报送本校小语种考生名单。各生源高校要根据本校公共外语课程设置情况,对本校所有应届毕业生及“3+2”二次转段考生全部进行语种排查,确定本校小语种考生名单,于3月6日—8日通过山东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平台(点击进入,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报。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外语语种。此名单作为所有考生考试科目确定的依据,须完整、详实、准确,凡不在高校报送的小语种名单中的考生专升本考试科目为英语。
3.报送校荐生名单。生源高校于3月6日—8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本校校荐生名单。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4.报送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名单。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包括两类群体:一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二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建档立卡地在我省的考生申报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生源高校汇总申请名单;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考生申请时,须向生源高校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截图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由生源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后报送合格名单。
生源高校汇总以上名单于3月6日—8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建档立卡所在省份。对本省申请考生将统一报省乡村振兴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对所有合格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获得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建档立卡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生源高校须认真核查各类报送考生名单,对报送考生名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产生遗留问题由生源高校负责解释。
(二)招生高校。
1.校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考生名单。招生高校应于本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完成后至3月18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校验报名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信息。招生高校上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获取考生相关信息,获取的信息字段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专科专业等,招生高校仅可批准考生获得与其本人专科专业对应可报考的本科招生专业的报考资格。
2.报送自荐生名单。招生高校应于3月29日—30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自荐生名单。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院校代码及名称、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3.报送大赛保送生名单。招生高校应按《通知》要求对申报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30日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大赛保送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录取学校、录取专业、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获奖类型等)电子版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录取名单盖学校公章以pdf文件报送至邮箱:e37_liucx@sdzk.cn。
招生高校须认真核查报送考生名单,对报送考生名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产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解释。
(三)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由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真审核考生材料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于4月12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完成审核。
2.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于4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考生汇总表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核查报送考生名单,对报送考生名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产生遗留问题由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