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为2021年重庆北碚区陵江小学招生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7号)、《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北碚教发〔2021〕104号)和区教委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陵江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招生原则
1.依法入学原则。凡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划片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办后报区教委备案并对其实施追踪。
2.划片入学原则。小学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在对口学校入学。陵江小学划定的招生范围为:碚都佳园租户(含共同承租人)子女。
3.公开公正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
招生办法
凡碚都佳园租户(含共同承租人)子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照《北碚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范围》《北碚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等文件精神划片对口入学北碚区陵江小学。
招生程序及要求
1.公布招生入学信息。6月8日前,向北碚区教委上报《北碚区陵江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通告》,经区教委审定后,6月10日前向社会发布。
2.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6月15日至6月19日,家长须按照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m.cq.bendibao.com/edu/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校对报名对象、报告材料进行初审。
3.招生录取。6月19日,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碚都佳园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材料(原件),到陵江小学教导处(润德楼2楼)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学校对报名学生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符合规定后,于7月25日向其发放由区教委监制的《北碚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带领在规定时间持本人入学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相应小学报到入学。区教委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审核学生入学通知书等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学生予以注册学籍。
4.在招生工作中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
联系人及电话:
傅忠彰 60309675
13436131080
万开红 1573619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