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阳转学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51-87221125
二、开阳县转学原则
(一)户籍、学位优先原则。
根据学生户籍地所属学校(园)学位空缺情况,对有需求的转学对象实施转学。
(二)区域相对就近原则。
在有学位的情况下,根据户籍地等因素和家长及学生选择,可相对就近实施转学。
(三)居住证就读原则。
根据县域内学位供给情况,随迁子女必须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到有学位的学校(园)登记就读。
(四)毕业年级不予登记原则。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严格按相关规定,不进行转学登记。
(五)幼儿适龄原则:小班必须是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中班必须是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三、开阳县转学登记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一)户口簿户主是法定监护人的
1.《开阳县转学申请登记表》(现场领取)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复印件
(二)户口簿户主是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
1.《开阳县转学申请登记表》(现场领取)
2.转学对象法定监护人须与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子孙页复印件
(三)再婚家庭的
1.《开阳县转学申请登记表》(现场领取)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四)随迁子女
1.《开阳县转学申请登记表》(现场领取)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复印件
3.父母、子女居住证复印件
注:所有原件经审核后,由家长带回,复印件存档。
四、转学登记地点
(一)县直学校(园):拟转入意向学校(民办园)。
(二)乡(镇、街道办)学校(园):由属地相关学校安排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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