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笔试。
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特别提示: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 201、202、301、302 )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 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 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注册
考生需首先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报名注册需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第二步:信息输入
考生在2023年 1月13日8:00- 1月16日15: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得进行美颜、使用特效,不得使用翻拍照片。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包含居住证)选择相应考区, 港澳台居民考生选择在其居住所在地考区,根据报考类别选择相应考试科目,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区报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1月17日17:00。网上资格初审由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在网上进行(长春市除外),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的信息填写是否基本符合要求。
考生应对所填写内容及上传照片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认证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才能缴费。
选择长春市考区的考生须按如下要求进行:
1.长春市内高校在读学生或身份证号前四位为2201的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的,不需要上传相关资料。
2.户籍、居住证为公主岭市的考生,选择公主岭考区的,不需要上传相关资料。
3.身份证号前四位非2201的考生(不含长春市内高校在读学生),选择长春市考区的,须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上传相关资料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1)户籍或居住证在长春市的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公章页和本人页)或居住证(正反面)。
(2)在长春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上传考生本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反面)。
需要上传资料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及时直接登录网址:(https://ops.hycj.jrycn.cn/f/ccs2023bs)按提示上传审核资料(具体操作办法及图例见附件3),未按要求上传审核所需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须自行关注审核状态,如未通过审核,应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按标注的不通过原因,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再次上传,等待审核。
(三)网上缴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吉发改价调联[2019]66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人。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1月18日24时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并缴费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3月6日-3月11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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