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基础教育情况得分(注:双胞胎及多胞胎同时申请积分入学的,取其平均分)
积分标准: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我区注册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每满一年积10分,最高限30分。
2.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我区小学连续就读每满一年积5分,最高限30分。
延伸:
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积分项目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取消其积分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管理。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流动人口子女只能由父母一方申请积分。已在起始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起始年级,如隐瞒已就读事实,参加积分并取得准入卡的,经录取学校查实后取消准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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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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